歐式起重機起重量的介紹
發(fā)布時間:2018-04-12
歐式起重機起吊重物的質量稱為起重量,額定起重量是指起重機在正常使用的工況下所允許起吊的最大重物質量。由于旋轉類型起重機的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通常以最小幅度時的最大起重量作為額定起重量。對于采用吊鉤、吊環(huán)作為取物裝置的起重機,額定起重量不包括吊鉤或吊環(huán)的質量,指的是允許起吊的最大物品質量。對于采用抓斗、電磁盤、鋼水包(桶)、專用吊具等作為取物裝置的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則包括取物裝置質量和起吊最大物品質量兩部分。
對于起重能力較大的起重機,除了主吊鉤以外,還設有起重能力較小、起升速度很高的副吊鉤。副吊鉤的起重量一般為主吊鉤的1/5~1/3,也應符合起重量的系列標準。對于臂架式起重機,如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等,額定起重量是隨著工作幅度變化的,其最大值稱為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指的是臂架在最小幅度位置時主吊鉤的最大起重能力。當一臺起重機允許兩個吊鉤同時工作時,該起重機的起重量指的是兩個吊鉤一同工作時的最大起重能力。
吊運成件物品的起重機,其起重量根據(jù)所吊運的最重物品質量確定,有時也考慮用兩臺起重機聯(lián)合抬吊最重物品的方案,以免使所選擇的歐式起重機的起重量太大,從而對廠房、碼頭設施、基礎承載能力和起重機本身的設計、制造、運輸、安裝造成困難。
靖江市起重設備廠,唐經理:1390526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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